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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|
作者: 时间:2006-05-07 09:46:48 点击率:4978 |
1.课程教学工作是学校的基本教学活动,课程建设工作是学校教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,为了切实推进教育创新,深化教学改革,共享优质教学资源,进一步促进教师上讲台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造就一批专门人才和拔尖人才,使学校在经费投入、人员保证、管理机制等各方面不断创新,支持精品课程建设,保证精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,并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 2.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、一流教学内容、一流教学方法、一流教材、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。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二、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1、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。各系、部要在课程建设全面规划的基础上,根据学校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,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,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我院整体教学水平。 2、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。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、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副教授、研究生学历教师主讲,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、人员稳定、教学水平高、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。 3、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。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,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。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,要及时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,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,体现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。 4、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。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,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。精品课程要具有相关的教学大纲、教案、作业、作业辅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,注重理论讲授与技能辅导相结合,鼓励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,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,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。 5、重视教材建设。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。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、制作相关教材,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。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、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讲义。 6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。要高度重视技能训练、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,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。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,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。 7、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。学院及各系、部要采取切实措施,要求副教授和研究生学历教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,鼓励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。学院将对精品课程参与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工作量,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学校的教学工作。学院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,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,建立学生评教制度,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。 三、申报方式 1、申报条件 院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。申报“院级精品课程”的课程必须已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2年以上。课程主讲教师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。有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授课教案、课堂作业、实习指导、参考书目等。 2.申报时间及步骤 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由各系部统一于11月18日下午5点以前交到教学科。 四、评审方式 学院成立院级精品课程评审小组。评审过程分为四个阶段,即:资格审查,教学资源评审,教学效果评价和公示资料(包括申请表格、说明材料、学生评价意见)。公示期内如无异议,由学院授予“美术学院精品课程”荣誉称号,同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精品课程的评选。 院级精品课程评审小组组成: 组 长:李修春 副组长:荣国、樊萍、宋力 成 员:朱修德、陈德元、吴国良、丁庆博、汤爱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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